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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美术与设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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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1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在确保安全、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有力、机制健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复试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强督导和检查,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精心组织,科学遴选并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含复试专家),协调院内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并对复试工作负责解释。

2.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委员等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切实履行复试工作期间的监督、巡视、检查职责。

3.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结合实际需求成立六个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全面考核。复试分别为设计学组、美术一组、美术二组、美术三组、艺术设计一组、艺术设计二组每个复试小组至少由5名人员组成,包括相关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3名及综合素质考核人员。学位点对复试小组人员进行保密和招生政策的学习培训,切实加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性。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2023年3月31日4月1日。

2.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坚持“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四、复试基本要求

一志愿满足我院各专业研究生复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具体名单以成都大学研究生处发布信息为准。

五、 复试主要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测试:专业课测试总分10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考核时长3小时。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同等学力加试素描色彩,每门加试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总考核时长3小时。

各专业及研究方向专业课测试考试科目及测试内容如下:

(1)设计学:平面设计及文案撰写(测试专业设计水平、手绘设计能力、创意构思及设计思维阐释能力)

2)艺术设计领域各研究方向:平面设计(按考生报考研究方向分别测试专业设计水平、手绘设计能力及创意思维表达)。

3)美术领域

油画方向:素描(半开纸张)(测试考生素描造型能力)

国画方向:国画基础(四尺对开)(测试考生国画绘画能力)

书法方向:书法基础(半生熟四尺)(测试考生书能力)

美术教育:教学案例设计(测试考生教学设计能力)

艺术管理:笔试答题(测试考生艺术理论及综合能力)

3、综合面试:总分100分。①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总分40分。②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创新精神等,总分60分。经批准免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残疾考生以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00分计入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综合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以剩余几个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该项目得分。

六、复试工具准备

1、设计学

学院准备:A3绘图纸(42cm*29.7cm)、A4草稿纸。

考生自备:铅笔、彩铅、马克笔、水彩、橡皮擦、胶带、钢笔(或中性笔)、尺子(各种规格)、圆规、各种粗细型号的勾线笔或针管笔、白色高光笔、金色和银色的漆笔。

2、艺术设计领域所有方向:

学院准备:A3绘图纸(42cm*29.7cm)。

考生自备:铅笔、彩铅、马克笔、水彩、橡皮擦、胶带、钢笔(或中性笔)、尺子(各种规格)、圆规、各种粗细型号的勾线笔或针管笔、白色高光笔、金色和银色的漆笔。

3、美术领域:

1)油画方向:

学院准备:画架和画凳,半开素描纸180g50.1x38.5cm、半开画板

考生自备:铅笔、炭笔、炭条、橡皮擦、纸胶带。

2)中国画方向:

学院准备:生宣纸(四尺对开宣纸),墨汁3瓶(备用)、美工刀。

考生自备:毛笔、墨碟、墨汁、国画颜料、毛毡等国画用品。

3)书法方向:

学院准备:宣纸(半生熟四尺宣纸),墨汁3瓶(备用)、美工刀。

考生自备:毛笔、墨碟、墨汁、毛毡等书法用品。

4)美术教育方向:

学院准备:A4草稿纸

生自备:钢笔(或中性笔)。

5)艺术管理方向:

学院准备:A4草稿纸。

考生自备:钢笔(或中性笔)。

七、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核合格者,发放复试通知单

考生于3月28日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学院留存,原件用于核验)至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A栋师生事务大厅(导航定位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东盟美术馆)。

具体材料包括:

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必备):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8)缴费证明(截图打印)。

2、综合素质材料(根据个人情况提供):

1)大学学习成绩单;

2)作品成果集;

3)参加各种志愿活动证明;

4)其它能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备注:按以上顺序将1、2分别整理成册,封面上需包含:考生编号、姓名、材料名称等信息。

八、缴纳复试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须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

九、复试工作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的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单,到相应学院的对应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各复试小组应对复试内容进行详细记录,认真填写复试登记表;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资料留存学院(一年以上)以备查验。

3月28日,考生资格审查;

3月31日-4月1日,分组复试(具体场地见复试通知单)。

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1)3月31日上午9:00-12:00    专业课测试

             下午13:00-16:00 同等学力加试

2)4月1日全天 综合面试

8:30  考生及工作人员到达抽签地点(E栋2021考场)

8:30——850     抽签,到指定地点休息等候

9:00——12:00    上午面试

12:40——17:30    下午面试

十、拟录取工作

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成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十一、体检

所有通过复试并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体检。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按学校要求进行材料报送。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
十二、违规处理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形式泄露复试试题相关信息、违反复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招生工作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各招生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三、应急及投诉举报渠道

考试期间如遇突发情况或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或反映,请向学院纪委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28-60656228。

十四、应急预案

1、复试过程中因网络或硬件故障等意外事件导致复试中断、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学校可根据情况组织考生再次复试。

2、因灾害、疫情等突发特殊情况,学校认为确有必要时,可组织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十五、本方案如与学校发布的政策有出入或未尽事宜,以学校通知文件为准。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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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