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础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校际间学术交流,学校拟推荐教师参加“进修学者”培训项目。根据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进修学者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川高师训 〔2012〕2号)精神,现就我校有关进修学者推荐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在职教师。
2、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3、一般应具有讲师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要求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
二、接受专业、导师姓名及研究方向
进修学者主要依托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点、硕士点学科专业进行培养,具体专业、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等详见附件中《进修学者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一览表》。
三、进修期限及学习要求
1、进修期限一般为一年(脱产)。
2、进修期间管理上由培训中心统一管理,业务学习上实行导师负责制。进修学者报到后一个月内应和导师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在导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提高研究能力为主,也可根据进修学者本人情况和要求协助指导研究生、参加教材编写或承担导师分派的少量教学工作等。
3、进修学者应根据选定的研究方向和课题,切实按照培养计划完成预定计划任务。人文社会学科的进修学者一年至少提交二篇专业的学术论文;音乐学、美术学(含书法)和理工学科的进修学者一年至少提交一篇专业的学术论文。
四、考核和结业
学习期满,经导师、院系和培训中心审核合格后,由培训中心颁发教育厅授权印制的《高等学校进修学者结业合格证书》。根据有关规定,取得该证书的教师,在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时,学历不达标者可免答辩,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但学历达标者可免答辩。
五、报名办法
1、请要报名的老师把《高等学校进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25日前找系主任签字后报学院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12697201@qq.com。
2、送培名单经学校审核确定人员后,报送四川省师资培训中心。
六、说明:全校共2个名额
附件: 1.高等学校进修学者申请表.doc
2.进修学者指导教师及研究方向一览表.doc
院办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