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大学天府陶瓷博物馆中庭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天府陶瓷博物馆中庭改造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万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采购内容
1.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为提升学院的教学研究能力与扩充完善成都大学天府陶瓷博物馆中庭改造项目,因此成都大学天府陶瓷博物馆拟对博物馆中庭改造。保障成都大学天府陶瓷博物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本工作由成都大学天府陶瓷博物馆负责监督执行。
(2)用途简要说明
保证天府陶瓷博物馆中庭改造能够达到高规格标准,保障成都大学天府陶瓷博物馆得以顺利开馆。
(3)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后由供应商垫资进行项目运作。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4)验收标准和方法(考核办法)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本项目现场实地进行验收和考核。
(5)学院负责对供应商管理服务进行日常监督考核,供应商未达到管理服务标准,学院有权酌情给予处罚。
(6)投标人拒接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7)供应商负责处理其发生的用工、安全、稳定等问题,并承担责任。
2.商务要求:
(1)根据本项目需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与进场员工签订针对该项目相关协议,提供承诺函。
3.人员要求:
(1)所有人员要求身体健康,遵守国家及本校关于疫情的防控措施,严格执行进校申请程序,无传染病及精神类疾病,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即日起。
5.服务地点:博物馆中庭(原图书馆一楼大厅)
6.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甲方按照实地检查情况来进行验收及付款。
四、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2022年5月31日上午10:00前
2.公开比选时间:2022年5月31日上午10点
比选地点: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E2021室
3.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1)
(3)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2)
(4)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比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办法。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
审查内容 |
1 |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六、本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60656229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