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成都东盟美术馆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东盟美术馆1-2层展厅展墙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东盟美术馆1-2层展厅展墙制作采购项目公告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8万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内容

1.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为提升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成都东盟美术馆的展览工作质量,增加展线和展陈空间。因此,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拟采购此工作项目,以保障美术馆各类展览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本工作由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负责监督执行。采购具体标准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从进场到完成项目要求,工期为15天。

2)用途简要说明

保证展览现场能够达到相关规格标准,保障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成都东盟美术馆的展览工作得以有效发展

3)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后由供应商进行部分展品装裱及布展的工作。学院在项目完工验收达标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4)验收标准和方法(考核办法)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结合本项目现场实地进行验收和考核由学院出具合格报告。从进场到完成项目要求,工期为15天。项目验收时,发现供应商材料规格型号或材料品牌有任何一项不按照要求明确规定(即与比选材料不符)的,或超过规定工期的,采购方概不支付工程款项

5)学院负责对供应商管理服务进行日常监督考核,供应商未达到管理服务标准,学院有权酌情给予处罚

6)供应商拒不接受整改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7)供应商负责全权处理其发生的用工、安全、稳定等问题,并承担全部责任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即日起。

3.服务地点: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成都东盟美术馆1-2层展厅。

四、报名条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条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

3)报名表(详见附件);

4)报名时交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复印件、报名表原件;

2.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如下:

1时间2024年11月08日-11月10日上午10:00-12:00。

2地点:中国-东盟艺术学院F栋成都东盟美术馆一楼前台填表并领取文件,过时不接待。

3)现场勘察时间及地点20241111下午15:00,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成都东盟美术馆一楼大厅。

3.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2日上午9:00,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F-3003办公室。

四、比选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五、比选办法

1.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12上午10:00

2开标地点: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E-2019,比选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六、本比选公告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网站发布。

七、本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980971891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411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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