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部门:
根据《成都大学科技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9】66号)及《成都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及重大项目经费配套暂行办法》(校发【2010】2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1年科技成果奖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科技处对学院2011年科研考核的相关考核材料,初步对学院教师的科研成果进行了计分统计,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4月5、6日到科技处领取本学院2011年科研计分统计表,并于4月13日下午16:00前将各位教师签字确认的结果返回科技处,作为2011年科技奖励依据。若有遗漏,请教师先到科技处项目成果申报系统进行补录,再将电子表格和材料原件由学院统一报科技处审核。
2.请各部门有符合奖励条件的超科技工作量成果的教职工,登陆科技处项目成果申报系统,录入成果(论文、著作、获奖等)基本信息并导出,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10日之前带上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收录、学术专著、专利授权、获政府奖励等重大成果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科技处行政楼201室进行审核。
备注:科技处将对2012年的科研成果奖励按照新文件执行,凡2011年未审核的成果,不再纳入2012年的成果奖励。
联系人:任蓉 电话:84616360
科技处(地方服务与合作处)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