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在美术学院重点学科项目建设期间,为保质保量完成学科建设工作,凡是学院教师出版学术专著(包括个人画册)均可享受出版费资助,资助金为1万元。
有关规定如下:
1、学院教师必须是学术专著的第一作者。
2、学院教师凭出版社出版合同和出版费或印刷费发票到学院办理转账手续(不能领取现金)。
3、凡是享受此项目出版费资助的学术专著,不再享受学院其他科研资助和年终科研专著奖励。
4、教材出版不享受该项资助。出版物是否属于学术专著、教材或一般编著,由学术委员会负责认定。
成都大学美术学院
201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