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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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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作为采购人拟对画展作品北京至成都拆装及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画展作品北京至成都拆装及运输项目公告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0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及评分标准:

(一)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二)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得分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0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0

3

具有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的经营范围

20

4

具有道路货物运输 、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的经营范围

20

三、采购内容

1.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为提升学院的教学研究能力与影响力,完善画展作品北京至成都拆装及运输项目工作。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拟采购项目(见附件:项目内容)。为保障该项目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本工作由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负责监督执行。

(2)用途简要说明

保证展览现场能够达到相关规格标准,保障画展作品北京至成都拆装及运输项目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3)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后由供应商进行部分展品拆卸及运输的工作。学院在项目完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4)验收标准和方法(考核办法)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本项目现场实地进行验收和考核。由学院出具合格报告。

(5)学院负责对供应商管理服务进行日常监督考核,供应商未达到管理服务标准,学院有权酌情给予处罚。

(6)投标人拒绝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7)供应商负责处理其发生的用工、安全、稳定等问题,并承担责任。

2.人员要求:

(1)所有人员要求身体健康,遵守国家及本校关于疫情的防控措施,严格执行进校申请程序,无传染病及精神类疾病,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即日起。

4.服务地点:成都东盟美术馆

5.付款方式:学院方认可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6.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四、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3日下午12:00

2.公开比选时间:2023年12月23日15:00

比选地点: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E2021室

3.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自拟格式)

(3)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自拟格式)

(4)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比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办法。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审查内容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本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60656229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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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