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支部采取不记名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潘悦、王兰同志分别为这一届的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内,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接到总支部或上级党委部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公示时间为7天。联系电话:028-84616105
支部名称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党支部
潘悦
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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