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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补)修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即日起启动本学期重(补)修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及说明

第三周星期五(3月15日)17:00前

教学单位填报单开班教学任务申报书

      请下载附件中的教学任务申报书,完成填写,由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窗口。

第四周星期一(3月18日)14:00前

教学单位完成单开班教学任务的落实

      在制定单开班教学任务时,应区分不同年级、专业的学分和课程性质差异,明确选课对象,不同收费标准的同名课程不能合班。

第四周星期一(3月18日)14:00至第五周星期二(3月26日)17:00

学生选课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按时选课,尤其是在外实习的学生。

第五周星期三(3月27日)至第五周星期四(3月28日)

教务处公示重(补)修学分学费信息,若无异议,统计学分学费信息并报财务处

      选课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应交费金额。

第五周星期五(3月29日)

财务处代扣重(补)修学分学费

      选课学生请于3月29日前将重(补)修学费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

第六周星期一(4月1日)

教务处对成功交费学生进行课程注册


第六周起

各教学单位开展重(补)修教学


二、修读方式    

1、课程重修原则上不单独设班或安排教师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学生应在学校统一规定的选课时间段内,选择相应课程教学班进行跟班重修。因教学计划变更课程停开,导致学生无法选择跟班重修或者重修人数超过30人的,此类课程开课学院可申请单独设班,需填写教学任务申报书(附件一)报教务处批准,单独设班的课程学时数,不得少于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学时数的二分之一。

2、课程补修采取跟班、单独开班两种学习方式,由课程归属单位根据学生人数确定学习方式。

三、教学要求

1、重(补)修课程教学要求与正常开设课程一致。

2、若重修课程与正常授课课程在上课时间上发生冲突,学生可申请免听重修课程的部分学时(免听学时不超过该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总学时的二分之一),但必须经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后,学生方可免听课程,并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后方能参加课程考试。

3、补修学生必须全学时完成课程修读,不得申请免修、免听,课程结束后,参加相应的课程考核。



附件1::成都大学单开班重(补)修教学任务申报书.xls


 

 

教务处

2019年3月14日


附件:成都大学单开班重(补)修教学任务申报书.xls  (28.5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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