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现将我校元旦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1月1日放假,与周末(12月30日、31日)连休。
二、教学调整安排:
原本安排在1月1日(星期一)的课程教学可安排在机动周完成;若没有设置机动周,需任课教师通过教学管理系统WEB端提交调课申请,在调课理由中统一填写“元旦节调课”,并通知学生补课时间、地点。
安全保卫值班电话:84616110;13558813110
宿管中心值班电话:84616806。
教务办
2017年12月25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