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执行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建设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15年度立项的项目(附件1)。
2、2013-2014年度已立项且未终止、未结题的项目(附件2)。
二、结题材料
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并附相关成果材料等。
成果材料纸质的和电子的都要求完整,已发表论文的,需要提供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完整的正文;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试验报告及鉴定书;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文体作品需提交市级以上获奖证明;学校认可的其它成果材料。
结题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不予结题并通报批评。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5年11月24日下午17:00前,将本学院的结题验收报告、延期申请、结题汇总表(所有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第二办公区C103),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包,以“XX学院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jxsjk@cdu.edu.cn。联系电话:84616053。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结题的对象包括:
(1) 2015年度立项的所有项目,若未完成还需延期的项目,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
(2)2013-2014年度已立项且未终止、未结题的项目此次必须结题,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将被终止。
2.负责人需更改的,请到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里下载并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与结题材料一起提交。
3. 因涉及结题后经费上卡,请项目负责人根据经费本上的报销情况,准确填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结题汇总表》里经费报销情况,并签字确认。
4.所有项目,不论结题或延期都必须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予以终止,并收回已使用经费。
教务处
2015年11月5日
附件1: 2015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名单.xls
附件2:2013-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名单.xlsx
附件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4: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5:2015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结题汇总表.xls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5日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