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科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5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二、教学调整安排:

(一)10月10日(星期六)执行第五周星期三的课表。

(二)原本安排在10月10日的课程和其他受假期影响的课程教学,可安排在机动周完成;若没有设置机动周,需任课教师通过教学管理系统WEB端提交调课申请,在调课理由中统一填写“国庆节调课”,由各学院自行审核通过。

 

三、其他事项 

(一)节假日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并于2015年9月30日(星期三)15:00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纸质文档,领导签字并盖章)交学校办公室行政科(行政楼408办公室)。

(二)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卫、学生管理、后勤服务与保障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安全保卫值班电话:84616110;13558813110

  宿管中心值班电话:84616806

 


                                                          学校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


上一篇:美术学院院级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第四周)

下一篇: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