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末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通知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2015年春季学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工作安排如下:
1.办理时间:2015年7月6-10日,过时不再受理。
2.办理地点:教务处学籍学位科(行政楼121办公室)。
3.办理要求(须提供材料):
①《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见附件,须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学生所属学院明确给出该生毕业资格终审结论)
②结业证原件(如遗失须持报社挂失信息)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则上本人办理,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校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9日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