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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优及其总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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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切实发挥毕业设计(论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优及其总结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各学院应成立2015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

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严格审查,制定答辩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认真组织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评优、总结、材料归档等各项工作。

二、答辩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按《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的规定,严格按上报的答辩时间组织答辩,确保答辩质量。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审阅、评阅环节,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获得答辩资格,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对毕业生的答辩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2.在答辩过程中,答辩教师应要求每一位学生至少回答2-3个问题,由答辩小组秘书在《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上对答辩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3.根据有关评分标准,答辩小组成员对每位学生进行评分,再汇总成学生答辩总评成绩,答辩小组成员必须在《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上签字确认。

4.学院答辩委员会依据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学生答辩成绩按照4:3:3的比例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成绩。其中,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学生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为“良好”等级的学生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45%。

5.学院答辩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完成成绩评定和成绩录入工作,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工作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

6.学院在答辩工作结束后,应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三、评优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根据《2015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分配指标》(见附件1)组织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

2.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检测,并出具图书馆对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检测报告,见附件2(查重率不得高于30%,论文检测地点:图书馆105室,电话:84616125,请各学院收齐后统一组织到图书馆进行检测)。

3.推荐为校级一等奖的毕业设计(论文)同学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级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

4.请各学院在5月29日17:30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1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xsjk@cdu.edu.cn

(1)毕业设计(论文)全套材料一份:选题审批表、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中期检查报告、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评审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毕业论文(该材料请各学院准备2份,一份报教务处,一份学院存档)。

(2)优秀毕业论文的电子版:电子版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每个电子版以“作者姓名-学号”格式命名,例如“张三-20091010101”,每个学院1个压缩文件包,压缩格式为rar。

(3)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见附件3)

四、工作总结

为了及时总结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整体教学水平,请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评优工作结束后及时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成都大学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见附件4),请各学院在2015年6月5日下午17:3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10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xsjk@cdu.edu.cn

1.成都大学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

2. 成都大学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84616053

教务处

2015年5月13日

附件1:2015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分配指标.xls

附件2: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doc

附件3:成都大学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doc

附件4:成都大学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doc

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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