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根据相关规定,对未授予学士学位的2014届同学作如下温馨提示:
毕业证时间为2014年7月1日及以后的2014届毕业生,如果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以在2014年9月9日至12日或2015年5月25日至28日两个时间段内到原所在学院教务办提交《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doc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四年七月四日
上一篇:2015年“专升本”考试学生注意事项
下一篇:关于征集学院奖首届毕业设计大赛作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