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朱子衿等同学《文字影像声音》考核资格的处理决定
经统计核实,美术学院朱子衿等同学(名单附后)在2014-2015-1学期《文字影像声音》课程学习过程中,多次无故旷课,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成院发[2013]58号文件第四十八条第1条规定,已经超过了规定的“学分时”数,取消朱子衿等同学参加《文字影像声音》课程考核的资料,成绩以0分计。
特此通报!
2013级艺术设计(中外合作)5班:朱子衿、李贵良、欧阳鑫宇、
孟裕博
2013级艺术设计(中外合作)6班:王琛
美术学院
2014年12月30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