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科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美术与设计学院2023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的通知

根据成都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安排,现将美术与设计学院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优指标

依照成都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原则,以毕业生人数比例,拟定美术与设计学院2023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标:

1. 一等奖名额5

2. 二等奖名额10

3. 三等奖名额15个。

注:评优坚持取宁缺毋滥,严进严出的评选原则如果所有参评对象没有达标,评优名额将空缺

二、评选条件

1. 毕业设计(论文)符合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

2. 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3. 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三、评选办法

按照美术与设计学院2023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标,择优评选。由毕业设计指导老师提名推荐,由学院邀请相关专家对各指导老师所推荐作品进行最终评审,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四、奖励办法

1. 一等奖:奖励金额800元/人+收藏证书;

2. 二等奖:奖励金额600元/人+收藏证书;

3. 三等奖:奖励金额400元/人+收藏证书;

注:凡是获奖学生均可获赠《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2023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业优秀毕业设计作品集》1本。

五、其它事项

获评美术与设计学院2023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作品将由学院收藏,并发放收藏证书。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34月27



上一篇:关于召开美术与设计学院2022-2023-2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会议的通知

下一篇:2024届毕业实习单位情况统计(三)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