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成都大学〔2015〕65号),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2015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见下表)。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10月14日10:00前,以实名或当面的形式向美术学院评审委员会反映。办公室1214-2, 联系电话:84613011,电子邮箱:
myxk@cdu.edu.cn。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8日中国-东盟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