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4年关于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测评的通知

 

 

为了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做到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合格的高级人才,根据成都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培养细则,特制定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并对2022、2023、2024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进行认定,具体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周期
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奖学金发放最长年限为3年。学生在3年内毕业的,享有奖学金,在校年限超过三年不再享有奖金。评周期2023年9月01日-2024年8月31日。24级无需交材料。
二、评选条件
  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本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或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研究生集体活动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

三、否决标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选)
1、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

2、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注册者; 无故不请假离校一周以上者;

3、在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不及格者;

4、在学校组织的各类党建考核中不及格的研究生党员;

5、无故不参加研究生各项集体活动累计三次以上者;

6、导师学年评价为不合格者;

7、德育综合考核不合格者;

8、评奖评优材料作假者;

9、学术剽窃。

四、递交要求

1、测评周期内的获奖证书、参展(封面、封底、目录、作品页)、论文(封面、封底、目录、文章)、专利、会员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审核用)。

所有材料扫件,以及个人获奖信息汇总表附件3、4、5、6(一个班汇总一起)电子版扫描件请班长打包,以班级为单位,09月10日晚上10点前发送至2376113212@qq.com。(获奖的要证书扫面件;论文:封面封底,目录页,版权页,本人论文的内容页扫面件;项目要有立项证明,自己是成员证明扫描件;专业扫描件等)

2、自行打印成绩单(如无联系研究生办徐老师)

3、递交材料的清单表。清单表内项目顺序和材料摆放顺序一致。原件和复印件分开叠放,并按照清单顺序。

4、下载附件二,并自行根据综测表计算分数,填写完毕后,打印后贴在文件袋背面。(学院根据学生自行计算的分数进行二次核查,对分数计算不准确的项目进行修改和备注)

5、活动等相关证明放置材料最后,并纳入清单项目之中。

6、关于获奖、参展、论文相关材料只接受原件,不接其特殊情受文章录用通知、名单公示等材料。

7、学生工作板块自行写证明即可,无需签字。

8、所有证明材料务必以档案袋装好递交,材料多者请自行准备收纳道具,不接受散件。并备注姓名,班级、学号,电话。

9、具体测评细则详见附件

10、2022级研究生测评,附带本人简历。

四、递交时间地点

1、2024年9月10日下午4点前,纸质版复印件送至E2012学工办刘老师处,原件备用等待后期抽查

五、补充要求

以上未尽事宜,由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解释。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09.03

 


上一篇:美术与设计学院2024-202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公示

下一篇:关于开展美术与设计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测的通知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