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同学:
为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促进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荣誉称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修订)》(附件1)等相关规定。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和公民道德;诚实守信,廉洁修身;
2.关心集体,宽以待人,尊敬师长,热心帮助同学;积极主动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科研等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科研成果较突出,各科成绩优良;
4.原则上一年级研究生不参与优秀研究生评选;
5.优秀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评选。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和公民道德;诚实守信,廉洁修身;
2.关心集体,宽以待人,尊敬师长,热心帮助同学;积极主动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科研等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3.当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包括校、院研究生会,学生党团支部、学生团体以及班干部,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主动为广大学生服务,积极组织各项活动,表率作用发挥好,工作成绩突出;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各科成绩优良。
三、名额分配
院级优秀研究生30名;校级优秀研究生11名(在院级中综合选出产生)。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20名,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9名(在院级中选出综合产生);优秀研究生和优干部不重复报名。
四、递交时间
有意申请优秀得同学,请将《成都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成都大学优秀研究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成都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4)、《成都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274343397@qq.com 纸质版只交“申请表”不交统计表。截止10月31日下午5点前交到E2012刘老师处。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