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美术与设计学院2020-2021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拟分配方案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10日前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4616312;邮箱:472624697@qq.com
国家奖学金指标 |
2人 |
差额评选公示 |
公示3人(含差额1人) |
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
1.学习年限。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 3.评选范围 大二大三大四所有年级综测参评学生。 4.差额 差额符合以上条件且综测全院排名第三。 |
国家奖学金时间安排 |
1. 学生申请:10月10日 2. 辅导员(班主任)推荐:10月11日 3. 学院审核:10月12日,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对象,采用学院差额推荐,校级差额评选排序的方式产生。 4.学院公示:10月13日-10月15日 |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
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