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 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85 号)文件精神,通过个人申请、学院筛选(共计12个名额),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本科生:
虎 杰(建档立卡)201711002106
陆佳彬(建档立卡)201711001112
周 刚(建档立卡)201711002129
贺思萍(建档立卡)201711002204
黄 燕(建档立卡)201711031208
邹善鑫(建档立卡)201711001225
张淑芳(建档立卡)201711002126
吴小强(建档立卡)201711031117
郝寒冰(建档立卡)201711001208
研究生:
康立钰1182031024008
徐永清1182031025017
张燚德1182031025011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6日-4月29日,三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异议联系学工办刘老师,电话028-84616312。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