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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就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通过教育、管理、服务、政策激励、纪律约束、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在全院形成“乐学、会学”的浓厚氛围和“求真务实,勤学创新”的良好学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教育引导。利用新方法、新途径从日常学习生活中、细微处进行教育引导,开展主题教育,端正学生学习风气、明确学习态度、建立学习目标、完成学习任务,从而提高学风建设实效。

(二)强化日常管理。严格学生日常管理,用精细化管理保障学风建设顺利推进。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习为主”的原则,抓好课堂出勤、早晚自习等管理环节,深入教室、宿舍,了解学生在“做什么”,指导学生“如何做”;对旷课、沉迷网络游戏、睡懒觉、夜不归宿、不务正业的学生及时诫勉谈话,进行重点帮扶。

(三)加大督查力度。成立由班主任、辅导员、专业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学风督查队伍,要履职尽责,坚决落实学风建设要求。尤其是对在教学场所进食、不带书本进课堂、上课玩手机等违纪行为进行重点督查。出现上述行为,经教育不改者,我院将根据《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进行违纪处分。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扰乱教学、科研、生产、工作秩序,扰乱课堂、宿舍、活动场地、体育场所、浴池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违反课堂纪律、干扰教师正常上课的,经教育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五条第五款:在教学场所进食,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美术与影视学院学工办

201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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