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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优秀学生评选的通知

 

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关于开展2025年优秀学生评选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树立优秀学生典,发挥先进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发进取、积极向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决定,开展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美术与设计学院在读的大二及以上年级的本科生及究生(含国际留学生)

二、评选指标

根据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数进行评选指标分配,分配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科生

研究生

8人

1

三、评选标准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尊师敬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违纪违法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三)学习勤奋,学业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前列,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四)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奉献,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

(五)积极参加专业相关赛事,曾获过表彰。

(六)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在推动班级在学风、校风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

(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

(八)本学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特等奖学金者不可再获得。

四、评选安排

各申报同学填写《东盟优秀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应获奖材料复印件,交到美术与设计学院E-2012常乐老师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

、评选表彰

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将举行表彰活动,对年度获评的优秀学生进行公开表彰,优秀学生将获得学院荣誉证书和1000元奖金。

、其他说明

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归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所有。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12月15日

 

一审:常乐

二审:刘翱翔

三审: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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