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关于开展2025年优秀学生评选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树立优秀学生典型,发挥先进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奋发进取、积极向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决定,开展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美术与设计学院在读的大二及以上年级的本科生及究生(含国际留学生)
二、评选指标
根据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数进行评选指标分配,分配指标如下表所示。
三、评选标准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尊师敬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违纪违法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三)学习勤奋,学业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前列,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四)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奉献,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
(五)积极参加专业相关赛事,曾获过表彰。
(六)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在推动班级在学风、校风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
(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
(八)本学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特等奖学金者不可再获得。
四、评选安排
各申报同学填写《东盟优秀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应获奖材料复印件,交到美术与设计学院E-2012常乐老师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
五、评选表彰
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将举行表彰活动,对年度获评的优秀学生进行公开表彰,优秀学生将获得学院荣誉证书和1000元奖金。
六、其他说明
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归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所有。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