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美术与设计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已经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公示五天。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学工办,联系电话:028-84616312。
上一篇:2020-2021学年美术与设计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议
下一篇:美术与设计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困难认定院级评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