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我院2016-2017学年困难认定结果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6.10.8-2016.10.12。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以上5个工作日之内向学院学工办1204吴老师反映。办公电话:84616312,邮箱:472624697@qq.com。
2016美影全院学生困难认定公示(2016 .10.8-10.12.xls
美术与影视学院学工办
201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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