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0日,美术与影视学院收到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关于各学院启动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后,严格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开展我院学费减免工作。截止5月18日,我院共收到1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书面申请材料。
从校资助中心得知,我院2016年学费减免名额为2名。遵循家庭经济困难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优先原则,同时按照“上学年两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合格,无重修科目(新生除外)"件,我院资助领导小组评议,拟推荐 蒲桂婷、樊星 同学申请成都大学学费减免。两名同学的申请材料已于2016年5月20日报送学校资助中心,等待校级审核。
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0日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