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美术学院于2015年11月6日-10日,开展了院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符合评选条件的5名自强之星候选人公示如下:
13级环境艺术设计2班 李春
13级视觉传达设计3班 刘林
13级动画4班 袁盛欢
13级环境艺术设计1班 李旭丽
14级产品造型设计1班 罗广州
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0日-1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美术学院学工办吴老师,联系电话:028-84616105。
详见校级通知:关于推荐2015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