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评议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请各位班主任及同学高度重视。
1. 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0日,学生(老生)自主提交相关认定材料包括:
①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②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③ 其它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患病证明)
注:其中第①、第②项材料必备。去年(2014?2015学年)已经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如今年想继续申请认定,只需提交第②、第③项,其中第②项材料必备。
2. 2015年9月14日中午一点,各班在指定教室进行此次评议工作。由班主任亲自主持,评议小组认真核实申请同学的相关材料,填写《日常消费调查表》、《困难认定申请表》的评议,和各班《困难认定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其中《汇总表》的纸版班主任、组员必须签字。注:新生各班评议时间暂定为9月15日晚6:30,申请者准备材料为①②③。
3. 此次困难认定分为特殊困难,经济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评定标准见下表:
4. 各班把认定纸质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排序:1.困难认定汇总表;2.困难认定申请表;3.家庭情况调查表;4.消费调查表(评议小组调查填写);5.义工卡(初次申请者和新生不必准备);6.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困难认定汇总表》的电子版,9月16日之前,一起递交、拷给1103的吴丹老师。注:新生材料上交时间暂定为9月17日。
5. 9月17日-18日,院级审核。9月21日-9月25日,公示五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交学工办吴丹老师处。
6. 评议不明确的地方,班主任和评议小组可参见附表《成都大学美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7. 此次评议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15-2016学年成都大学美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类别 | 申请标准 | 条件类别 | 申请条件 |
特殊困难 |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特殊困难生: 具备一个T类条件; | T 类 | T1:孤儿,且无亲友资助; T2:父母亲一方或双方长期患病,或除父母外其他家人患重病,无医疗保险,医疗费开支巨大,造成严重负债; T3:军烈属、优抚家庭子女、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西部助学工程、艰苦边远地区家庭子女及少数民族困难学生。 T4:父母一方或双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具备一个K类条件; T5: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性灾祸,损失重大,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
经济困难生 |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经济困难生: 具备一个K类条件; | K类 | K1:城镇户口,父母暂时双失业,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另一方收入难以提供其生活费和学杂费; K2:除本人外,有1个以上(含)高中以上(含)学生在读,或2个(含)初中以上(含)学生在读,且难以提供其生活费和学杂费的; K3:家庭人口在5人以上(不含已婚及已工作子女); K4:父母年龄均在60岁以上(含),难以提供其生活费和学杂费的。 |
一般困难 |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一般困难生: 具备一个Y类条件或不具备任何分类条件,但确实家庭经济困难的。 | Y类 | Y1:单亲,且无固定收入; Y2:父母均下岗,且无固定收入; Y3: 本人在校期间每月最低生活费标准低于学校所在地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Y4:其它异常变故致使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费。 |
不具备任何分类条件的,但确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由学院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已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材料作为参考,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认定。 |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 :2015?2016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样表).xls
附件4:成都大学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30日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