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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美术与影视学院“创业补贴项目”的通知

为促进学院创业工作进一步发展,确保我院各专业同学的创新意识和创业技能进一步提高,学院决定开展学院学生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有较好的创新创意、具有良好的产业背景和科技含量、可转化并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创业项目申报。

二、组织及报送流程


   1.本次申报工作由各系部组织完成,推荐优秀项目参与评选;

2.各学院在2017年42617:00前将学院推荐项目报送至学工办,请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和创业计划书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1209-2)刘老师处

3.学院对项目进行复审、答辩,通过后进行公示。

三、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面向美术与影视学院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

2.符合以下条件(具有较好创新创意、创新核心技术、形成良好的商业模式、企业资源配套、取得相应专利、拥有成熟团队并与市场接轨运营、校企合作项目并且企业已投入经费)之一的可优先考虑立项;

3.以下情况不可申报: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研究中存在抄袭、欺诈、偷税漏税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严禁单个项目多报、交叉申请、重复申请。如发现上述情况,学院将收回资助金,且一切法律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四、创业实践类项目扶持政策


1.享受学院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成功项目,给予10000元创业补贴资助;

2.学院将定期安排创业导师对项目团队进行创业辅导。

美术与影视学院

2017年4月12日

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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