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补考及重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0]215号)文件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规范组织,认真实施:
一、补考
1.可以补考的课程是指:第一次修学的必修课、限选课中的考试课程且考核成绩在50到60分之间的;第一次修学的成绩不合格未取得学分的体育课和形势政策课,均可参加一次补考;其他情况不能参加补考。
2.请各学院教务办公室工作人员下载补考学生名单(附件1),通知相关学生参加考试,并据此印制试卷、组织考试。
3.课程考试由各课程归属学院组织,考试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录入。
二、缓考
1.缓考与补考同步进行,考试组织及成绩录入与补考相同。
2.参加缓考的课程及相关学生名单见附件2。各课程归属学院须据此组织考试,未列入缓考名单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关课程的缓考。
三、补(缓)考具体安排
1.公共课的补(缓)考由各教学单位初步安排后,于2019年2月26日12:00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务处统一协调考试时间。
2.专业课的补(缓)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于2019年2月27日12:00之前,将安排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
3.公共课补(缓)考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所有补(缓)考课程成绩必须于2019年3月8日17:00前录入完毕。
教 务 处
2019年02月23日
附件1:2018-2019-2补考名单.xls
附件2:2018-2019-2缓考名单.xls
附件1:2018-2019-2缓考名单.xls (188.50k)
[下载] 附件2:2018-2019-2补考名单.xls (506.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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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5日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