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 时间 | 工作内容 |
第一阶段 | 2018年9月21日前 | 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指导教师。 |
2018年9月22日——9月26日 | 各系撰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提交学院审核 |
2018年9月28日前 | 学院审核及公示“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
2018年10月1日——10月10日 | 各专业召开毕业动员会,公开各专业毕业设计方向,学生选择。 |
2018年10月11日——10月15日 | 系主任复核学生初选方向,确定各专业指导教师 |
2018年10月16--10月30日 | 学院审核及公示各专业学生方向、确定各专业指导教师名单 |
2018年11月1日——12月15日 |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组织开题报告会。每个学生必须参加开题报告会,开题合格者,可以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开题不合格者,必须整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
第二阶段 | 2018年12月16日开始 | 学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创作中期阶段。 |
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15日 | 学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合格者,可以进入下一阶段写作;不合格者,必须整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写作。 |
2019年3月 |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二稿,指导教师予以指导。如果学生未按要求完成二稿,指导教师可以终止学生继续毕业设计创作,并报学院教务办。 |
2019年4月15日前 |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并指导学生准备答辩。 |
第三阶段 | 2019年4月20日前 |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准备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及答辩,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工作 |
2019年4月21-4月30日 | 各专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
2019年5月1-5月15日 | 进行二次答辩工作.此阶段内学生向学院提出二次答辩申请、学院组织二次答辩工作等 |
2019年5月16-5月25日 | 二次答辩结果公示,各专业录入成绩 |
2019年5月26-5月28日 | 各专业向学院提交总结报告,并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学生 |
2019年6月1-6月30日 | 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归档。 |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9日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