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2016年春季学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工作安排如下:
1.办理时间:2016年7月4-8日,过时不再受理。
2.办理地点:1212教务办
3.办理要求(须提供材料):
①《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经学生所重修课程开课学院教务办签字盖章)
②结业证原件(如遇结业证遗失情况,自行登报挂失后交登报信息一份,注意须为市级以上报纸)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则上本人办理,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校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教务办 2016年6月15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5日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