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成院教[2011]144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本学期成绩录入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按时完成:
一、课程考核结束后的两周内,各教学班任课教师应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二、本学期将于2016年1月24日全部结束,学校将于2016年2月5日下午17:00关闭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权限。
三、任课教师应该在成绩提交教务系统以后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考核材料整理并及时完成所有材料归档工作。
四、各教学单位应及时查看并督促教师的录入工作,检查录入无误后及时确认,保证学生第一时间能够查询考试成绩。
五、任课教师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及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不能及时完成本人所有成绩录入工作,应向开课教学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各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审核备案。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由各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报备,并在下学期开学规定的统一时间内完成本人所有课程成绩录入工作。
六、为避免漏录和错录学生成绩,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如发现网上录入名单与实际上课名单不符,应及时与开课学院联系核实并及时修改选课名单。未选课学生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七、任课教师应仔细核对成绩构成比例是否正确,请在该教学班成绩录入并保存后对总评成绩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点击“提交”按钮。
教 务 处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