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专业及辅修专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2015-2016学年第二专业及辅修专业工作进程安排,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在2015年10月15日下午16:00点前将报名修读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科,第二专业学生填写《成都大学第二专业学生学籍备案表》见附件1,辅修专业学生填写《成都大学辅修专业学生学籍备案表》见附件2。
2、请各学院通知参加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修读的学生到第二专业开设学院教务办公室核对缴费信息,并于10月20日前将相应金额人民币存入自己的中国银行卡内(如果银行卡号有变化请及时到计财处进行变更),10月21日计财处收费科学费统一代扣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学费。
3、修读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的学生请请于10月22日下午两点以后到计财处领取缴费收据,并于10月26日17:00之前凭交费收据到开设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到注册。未按时注册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修读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资格。
4、各学院在10月29日17:00之前将注册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及第二专业及辅修专业收费汇总表(见附件3)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5、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第二专业及辅修专业收费汇总表,按照相关管理文件规定及时划拨相应经费至各学院。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4日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