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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对口专科学校: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5〕155号文件要求,现印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细则》。请各学院、对口专科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按照时间进程安排,稳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本年度“专升本”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细则
成都大学(成都学院)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选拔优秀专科
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施细则
各学院、对口专科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5]15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一)学校成立2015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专升本”推荐、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清远
副组长:唐毅谦
成员:陈钧 杨明娜 胡屹
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杨明娜
副主任:胡屹
成员: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二)各学院、对口专科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安排,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并于4月20日17:00前将推荐工作实施细则交教务处招生考试科(行政楼105室)备案。
二、“专升本”的原则、对象、专业范围、计划
(一)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学生自愿,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二)对象:我校和对口专科学校正式在籍的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三)专业范围:凡是在我校有相应年级、相同或相近学科大类(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同一“二级类”)本科专业的相应专科专业。
(四)计划:
按照我校专科和对口专科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5%以内的原则,编制“专升本”分专业计划。
三、推荐“专升本”的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四、推荐办法及程序
(一)符合基本条件并自愿“专升本”的学生,于2015年4月23日前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专升本”学生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对口专科学校审核。
(二)各学院、对口专科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专升本”的学生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至4月29日。公示期满,由学院、对口专科学校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附件2),于4月30日中午12:00以前交教务处招生考试科备案。
(三)各学院、办学点、协议单位于4月30日中午12:00以前通过《专升本信息采集程序》(网址http://jw.cdu.edu.cn:2015)采集推荐学生信息,并打印《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优秀专科学生推荐进入本科学习统计表》报教务处招生考试科。
五、选拔考试及录取
(一)选拔考试
所有通过学院、对口专科学校审核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科目及内容和要求:
2015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科目为3门课程,其中基础课2门: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门。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附件3)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制定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
2.5月14日下午17:00以前,由各学院、对口专科学校收齐参加“专升本”考试同学的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交教务处招生考试科。5月20日各学院、对口专科学校到教务处考试科领取准考证。
3.“专升本”选拔考试安排如下:
大学英语: 5月23日上午9:00-11:00
计算机基础: 5月23日下午13:00-14:30
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5月23日下午15:30-17:30
4 .5月28-29日,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教务处招生考试科领取本人考试成绩单。
(二)录取
1.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参加选拔考试后,学校依据“专升本”的各本科专业计划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经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审议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审批。
2.经省教育厅批准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升本”学生领取“专升本”入学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三)对符合国家相关免试政策的对象,我校按照国家及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获准“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院报到,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并办理户籍关系、学生证、图书证等相关手续。
(二)对本次已确定“专升本”的学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三)“专升本”的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按学分制进行管理,毕业资格的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2015年9月10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成都大学(成都学院)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专升本”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doc
附件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专升本”专业对照及考试科目一览表(定稿).xlsx
附件4.2015年专升本工作时间进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