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岑婷同学《平面设计:文字编排》考核资格的处理决定
经统计核实,美术学院岑婷同学在2014-2015-2学期《平面设计:文字编排》课程学习过程中,多次无故旷课,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成院发[2013]58号文件第四十八条第1条规定,已经超过了规定的“学分时”数,取消岑婷同学参加《平面设计:文字编排》课程考核的资格,成绩以0分计。
特此通报!
美术学院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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