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刘力豪等同学《艺术概论》考核资格的处理决定
经统计核实,美术学院刘力豪等同学(名单附后)在2014-2015-1学期《艺术概论》课程学习过程中,多次无故旷课,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成院发[2013]58号文件第四十八条第1条规定,已经超过了规定的“学分时”数,取消刘力豪等同学参加《艺术概论》课程考核的资料,成绩以0分计。
特此通报!
2013级艺术设计(中外合作)1班:刘力豪、王珂雯
2013级艺术设计(中外合作)2班:谭智凌
2013级艺术设计(中外合作)3班:周云天
2013级艺术设计(中外合作)4班:杨良辉
2013级艺术设计(中外合作)5班:欧阳鑫宇、李贵良、孟裕博
2013级艺术设计(中外合作)6班:卢俊朗、张鸿儒、陈炳良、王琛
美术学院
2015年1月8日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8日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