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美术学院关于2013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13]3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3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升本”的原则、对象、专业范围、比例
(一)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自愿,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二)对象: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在籍的国家计划内的2013届普通专科毕业生(不包含五年一贯制学生)。
(三)专业范围:凡是在成都大学有相应年级、相近或相同学科大类(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同一“二级类”)本科专业的相应专科专业。
(四)选拔比例:
我校2013年“专升本”录取计划不超过应届专科毕业生人数的5%。美术学院将按各专科专业毕业人数的60%择优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人选。
二、推荐“专升本”的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对在全国、全省组织的各种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办法
对符合“专升本”基本条件且自愿申请“专升本”考试的学生,以班为单位按学生已修课程成绩总分(实践类课程和全校任选课除外)除以课程总门数计算出平均分,成绩平均分加上各项附加分的总和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推荐参加 “专升本”考试。
(一)课程成绩总分计算
1、2010级艺术设计专科、2010级艺术设计(中外)专科培养计划里已修所有课程必须考核合格,补考重修成绩合格按60分计。(注:所有课程必须于2013年4月10日前获得学分)
2、五分计分制与百分计分制对应分值为: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
(二)获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称号的加分办法
获奖项目指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分别加12、9、8、7、5、4分计入总分。(同一参赛项目不累积计分)
获国家、省荣誉称号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分别按国家级加9分、省级加7分计入总分。(同一荣誉称号不累积计分)
四、推荐程序
美术学院将成立“专升本”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全面负责学院“专升本”的考核工作:
(一)符合条件并自愿“专升本”的学生,应于2013年4月12日下午17:00之前填写《成都大学2013年“专升本”学生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交所在学院教务办1215审核,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美术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将对申请“专升本”的学生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公布于美术学院-学院公告版块,合格学生填写《成都大学2012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于2013年4月18日上午12:00之前交到教务办,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学院将于2013年4月19日至4月21日对本院推荐的“专升本”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学院教务办将公示期合格学生所填写的《成都大学2012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于4月23日中午12:00以前交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务处审核备案。
(四)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院所推荐的“专升本”学生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2013年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专升本”选拔考试。
四、选拔考试及录取
(一)选拔考试
所有通过学校审核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科目及内容和要求:
2013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科目为3门课程,其中基础课2门: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门。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详见成都大学教务处网站)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制定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
2、5月9日下午16:00以前,参加“专升本”考试同学到学院教务办交纳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升本考试。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于5月23日到美术学院教务办121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专升本”选拔考试安排如下:
大学英语: 5月25日上午9:00-11:00
计算机基础: 5月25日下午13:00-14:30
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5月25日下午15:30-17:30
4、5月30-31日,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教务处考试科(行政楼107室)领取本人考试成绩单。
(二)录取
1.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参加选拔考试后,学校依据“专升本”的各本科专业录取计划的1:1.5划定调档分数线,并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及升入专业,报请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组长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并于6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批准录取。
2.省教育厅批准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升本”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专升本”入学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一)获准“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院报到,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并办理户籍关系、学生证、图书证等相关手续。
(二)对本次已确定“专升本”的学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三)“专升本”的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按学分制进行管理,毕业资格的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2013年9月15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一)我院“专升本”选拔工作,在“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美术学院“专升本”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罗徕
纪检、监察: 郭道荣
成 员:代钰洪、赫荣定、马丽娃、张蔚、陈烈、万国、张蔚、
叶兰、罗斌、周于菀、郭云娟、吴翔
(二)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纪律,选送名单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真正优秀的学生选送到本科阶段学习,保证“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全班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
七、本文件解释权在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
附件: 2013年“专升本”专业对照、考试科目及名额分配表
2013年美术学院专升本工作时间进程表
美术学院教务办
2013年4月3日
附件:
美术学院2013年“专升本”专业对照、考试科目及名额分配表 |
专业名称 | 对应本科专业 | 考试科目 | 推荐人数(按毕业生60%推荐) |
专业课 | 基础课 |
艺术设计 | 艺术设计 | 设计素描 | 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 20人 |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 | 11人 |
2013年美术学院专升本工作时间进程表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4月2日 | 确定计划;各学院确定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大纲 | 教务处;相关学院 |
4月3日 | 文件下发 | 教务处、学院 |
4月4日-4月12日 | 学生报名 | 教务办 |
4月13日-4月18日 | 审查报名资格 | 教务办 |
4月19日-4月21日 | 学院公示推荐名单 | 教务办 |
4月22-4月26日 | 录入推荐数据 | 教务办 |
4月26日-5月6日 | 收取专升本考试报名费 | 教务办 |
4月27日-5月21日 | 命题、制卷、考试安排、打印准考证 | 学院教务办、教务处 |
5月23日 | 领取准考证 | 教务办 |
5月25日 | 考试 | 教务处 |
5月25日-5月27日 | 阅卷、统分 | 教务办、教务处 |
5月28日-5月31日 | 录取 | 教务处 |
6月1日-6月7日 | 拟录取名单公示 | 教务处 |
6月8日 | 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 | 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