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11〕
45号)精神,现将我校
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教学安排
10月4日(第五周星期四)的课程整体调整至9月29日(星期六)进行;原来安排在9月29日的课程和其他受假期影响的课程教学,请相关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web端进行调课操作,注明调课原因为“中秋国庆假期调课”(任课教师不需打印调课申请单),由教务处统一审批,确保教学计划规定学时数的完成。
三、其他事项
1.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学生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值班等工作。
2.各学院、各部门务必于2012年9月28日(星期五)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纸质文档)报学校办公室行政科(行政楼407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7日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