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组织和领导实验室各类人员开展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开放及对外服务等活动,并履行以下职责:
第一条根据实践教学体系,负责组织制定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计划(包括经费使用计划、仪器设备申请购置计划、实验室材料购置计划、仪器设备维修计划、人员业务进修及技术培训计划等),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二条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条认真贯彻学校全员岗位聘任制,制定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第四条负责审定和完善实验室实训教学大纲、实验室实训教材及实验室指导书等教学资料,并按时开出各类实验室项目,保证实验室教学和科研质量。
第五条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组织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好实验室对校内外开放服务。
第六条组织好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日常使用、定期保养、维护修理等工作,保证账、卡、物相符,加强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年使用及时达到教育部规定的额定标准。
第七条组织好实验室的档案工作。
第八条组织搞好本实验室的精神文明建设,关心本室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
第九条抓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并做到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和实验室工作的评比与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完成学校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0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