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摄影实验室安全及管理办法

摄影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一)注意安全防火
1、以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并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或焚烧其它物品。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现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84616110)。
3、使用仪器设备等要注意人身安全,用电安全。
4、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每天离开前,要作必要的安全检查,切断一切电源。
5、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
6、禁止将与摄影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实验室。
7、禁止在实验室内焚烧物品。
8、禁止使用与创作无关的大功率电器。
(二)注意安全用电
1、要树立安全、节约用电思想。
2、电源、电闸下方禁止摆放易燃物品和仪器设备,人员离开房间或电源中断时,要切断电源开关。
3、启动或关闭电器设备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妥,防止似接非接状况。
4、使用仪器设备前,应先了解其性能,按操作规程操作,所有的操作必须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若没有专业老师在指导,学生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使用任何仪器设备。
5、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有糊焦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6、电器设备及配电装置有故障时应及时请专人修理。不得擅自乱改线路和乱接电线。
7、要警惕教室内发生电火花或静电,如遇电线走火,切勿用水或导电的酸碱泡沫灭火器灭火,应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8、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和人体分离后,实施抢救。
(三)注意安全防盗
1、要坚持“三关一锁”(关电、关水、关气、锁门)。
2、每天上课结束后要及时交回实验室钥匙,不得私配钥匙。
3、现金、手机等重要物品要保管好。
4、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自觉地管好、用好各项物品。对失职人员给与批评或处分。
(四)危险品、毒品、废品处理
1、一切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要严格按类存放、保管、发放、使用,要妥善处理剩余物品和残余物品。
2、废气、废物、废液,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环境。  
3、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强的药品时要注意安全,酸碱废液不能任意排放。
4、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处理,放入相应指定垃圾桶,垃圾桶内的废弃物定期由学校后勤进行处理。
 
摄影实验室运行管理办法
实验室专业负责人的管理工作直接受美术学院实验室主任领导。各位任课老师也需积极参与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实验室作为一个集体,只有在专业负责人、任课老师和学生的积极参与与配合下才能促使各项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一)实验室使用管理
1、实验室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拥有钥匙、谁负责”。
2、因为实验室空间有限,各位任课教师需协调合理使用空间,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二)材料管理
1、每学期初,实验室专业负责人对现有材料做统计,向学院实验室提交实验材料消耗清单,并做好材料入库和出库记录。
2、实验室材料仅供教学使用,学生课外创作练习,教师进行个人创作,均需要按规定支付材料费。
3、不得将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仪器设备擅自改装、出租、转让或从事经营活动。
4、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按(成都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和(成都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执行。
5、仪器设备维修按(成都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执行。
(三)工具及设备使用管理
1、禁止将实验室内所有物品(包括仪器设备、工具、保湿布等)带离实验室。如需借用,需向学院实验室登记借用并及时归还。
2、在使用摄影仪器设备时须有指导教师在场。
3、仪器设备必须在用后当日清理干净,同时保持地面整洁。
4、下课后,所有用具按老师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5、节约使用实验室内所有物品。
(四)实验室清洁管理
1、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是每位任课教师和学生的职责。
2、任课教师上课期间须督促学生完成教室整理和清洁工作。包括使用设备、工具的清洗,工作台面、地面、清洗等。
3、学生课后进行创作,须负责个人工作区域的整理和清洁工作。
4、实验室专业负责人负责日常清洁管理,每周至少做一次全面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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