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有效增强我院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浓厚校园科研氛围,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为我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2.全体研究生必须参加,但每名研究生一次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成员5-6人,团队成员可跨年级,跨专业申报,团队成员中可含本科生(不超过1人),且要明确一名负责人以及一名指导教师(我院在岗教师);
3.研究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二、立项范围
1.创作类:省级以上参展参赛;
2.学术类:科研论文、专著专利;
3.社会实践类。
三、立项原则
1.项目研究有较高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力,对个人创作、学习发展有重要理论或现实意义。
2.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3.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需有一定工作量的结项成果。
四、项目分类及资助限额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支持性项目三类。
重点项目的资助经费最高为12000元/项,一般项目的资助经费最高为9000元/项,支持性项目的资助经费最高为6000元/项。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最终立项数目依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科研项目一旦立项,不得修改主题,且不予追加经费。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一次审核,分三次报销及拨付。立项后拨付获批经费总额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获批经费总额的30%,结项后拨付项目获批经费总额的20%。
五、项目结项要求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 创作类须有省级以上参展参赛奖牌:
(1)重点项目:省级以上参展参赛奖牌3项以上(含3项);
(2)一般项目:省级以上参展参赛奖牌2项(含2项);
(3)支持性项目:省级以上参展参赛奖牌1项(含1项)。
2. 学术类须有在国内外公开报刊上发表的论文:
根据论文发表刊物级别和数量类鉴定项目级别。
3. 社会实践类须有项目成果展示,调研报告等:
根据社会实践项目数量、规模、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来鉴定项目级别。
4.尚未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科技作品、文艺作品等。
项目成果在发表时,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组成员,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且只能署名为“成都大学”,不得出现其它单位名称,否则发表成果一律不予认可。
六、时间安排
1.2019年9月20日17:00前
申请者提交《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评审书》(见附件)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214;
2.2019年9月底
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示立项结果;
3.2020年3月—4月
项目中期检查;
4.2020年5月——6月
项目结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其他问题,请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84616630。
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附件:《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评审书》.doc (54.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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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6日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