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美术与设计学院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拟分配方案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12日前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8-60656223.
学校分配的国家奖学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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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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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差额评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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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3人(含差额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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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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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同等条件下,以综测分高低排名,取全院前两名。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 3.评选范围 大二大三大四所有年级综测参评学生。 4.差额 差额符合以上条件且综测全院排名第三。 |
国家奖学金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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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学院评审:2022年10月13日
学院公示:2022年10月14日-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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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