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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全院师生:

   美术与设计学院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拟分配方案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12日前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8-60656223.

  

学校分配的国家奖学金指标
2人
国家奖学金差额评选公示
公示3人(含差额1人)
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1.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同等条件下,以综测分高低排名,取全院前两名。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

3.评选范围

大二大三大四所有年级综测参评学生。

4.差额

差额符合以上条件且综测全院排名第三。

国家奖学金时间安排
  1. 学生申请、学院评审:2022年10月13日

  2. 学院公示:2022年10月14日-10月20日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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