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德昌行物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美术与设计学院德昌行物业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志愿服务,敬业工作,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对在学科竞赛、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表彰鼓励。
第二条 单项奖学金具体奖项设置为:勤学奖学金、敬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接受学生个人申请。
第三条 勤学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 元/人,名额6人。敬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1000 元/人,名额3人。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院,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和学业预警。
2、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学院在读一年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研究生。
3、学习目的明确,评比年度内必修课程全部及格。
4、当年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不再申请。
5、每个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单项奖学金,不能多项申请。
第五条 勤学奖学金
积极参加专业学科竞赛、学术展览等活动,且在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或入展;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包括暑期社会实践、义务支教、市级以上志愿服务等),成绩突出或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学生。
第六条 敬业奖学金
热心学生工作,积极配合班主任、辅导员完成版块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学院会议、论坛等校内大型活动;在各项工作中,能力突出,在学生群体中威信高,活动组织效果好,得到老师的认可。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符合奖学金申报条件的学生,本人在12月17下午3点前提交纸质版《美术与设计学院德昌行物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应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证明材料等)到E-2012办公室,逾期不提出申请者视为放弃。
第十条 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对单项奖学金进行评审,根据实际情况选出勤学奖学金6个,敬业奖学金3个。
第十一条 对每个申请者认真评议,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单项奖学金的名单报东盟审批。
第十二条 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追回所得奖学金,给予相应的处分,且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工办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