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美术与设计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单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全院师生:

为鼓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表彰和鼓励在精神文明、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发明、文艺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本专科学生。学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评选对象及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二、学院单项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精神文明奖学金:6名;社会实践奖学金8名,每人1000元;文体艺术奖学金8名,每人500元;自强成才奖学金4名,每人500元;创新创业奖学金6名,每人500元。

三、时间进度

2021年11月8日上午12点前,将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推荐意见和院系意见不填),以及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E-2012吴丹老师处。公示期为2021.11.9-11.11。

四、评审工作要求

1、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2、学年内未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一个类别的单项奖学金。

3、在单项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追回所得奖学金,给予相应的处分,且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4、申请单项奖学金中所附支撑材料的获奖等级界定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到E-2012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五、监督工作

监督邮箱:472624697@qq.com 

美术与设计学院资助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日



上一篇:成都大学第十四届金秋书法大赛活动报道

下一篇:美术与设计学院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公示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