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师生信息沟通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指美术与设计学院组织生活部通过走访、发放调查问卷、设立反馈邮箱等形式,定期对学生思想动态开展调研,收集学生意见、建议的制度。
第三条:学生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建议、意见的,由美术与设计学院生活部进行学生意见汇总后转交至学院学工办进行处理,若在规定期限内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的,生活部不予受理。
第四条:美术与设计学院生活部应当就学生反馈的问题仔细整理,并对学生具体资料保密。
第五条:学生提出的相关问题应当真实客观,学生需对其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第六条:美术与设计学院对于学生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当给予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予受理的意见,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七条:美术与设计学院应当就学生提出的相关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能够解决的,须出台具体处理办法;不能解决的须给出合理解释。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