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文件《关于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16】705号),现将我校2018届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残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2018届全日制毕业生,包含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不能按时毕业以及自考或成人教育类学生),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注:具有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并附上户口本上直系亲属的复印件);
(二)残疾毕业生(注:须是申请者本人);
(三)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注:需出示国开行、农村信用社出具的“合同原件”);
(四)考研、出国留学、不能按时毕业等同学不可申请。
二、补贴标准
职创业补贴标准为800/人,每人每个学历阶段只能享受一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不得重复申报,三种补贴不重复享受,只能申请一种。
三、提交材料
(一)提交纸质档材料:
1.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1)《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18届)》 (附件2);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同一家庭户口)的毕业生必须出示由县级民政局盖章或颁发的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5)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6)中国银行卡(学校财务处绑定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注:请将中国银行卡卡号、名字、联系电话手写在复印件上)。
2. 残疾毕业生
(1)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3)《残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18届)》(附件3);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5)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6)中国银行卡(学校财务处绑定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注:请将中国银行卡卡号、名字、联系电话手写在复印件上)。
3.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1)提供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18届)》(附件4);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5)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注:正反面);
(6)中国银行卡(学校财务处绑定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注:请将中国银行卡卡号、名字、联系电话手写在复印件上)。
注:所有复印件均一式两份,请各班级于9月12日17:00前将学生申报材料(含原件)和汇总表纸质档交至美术与影视学院学工办1103办公室(以班级为单位)。
(二)提交电子档材料:
1.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1)《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18届)》 (附件2)。
2. 残疾毕业生
(1)《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残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18届)》(附件3)。
3.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1)《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18届)》(附件4)。
注:请各班级于9月13日17:00前将学生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2607700793@qq.com(以班级为单位)。
四.学院审核并公示
学院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毕业生材料收取暂时保存并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公示。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送相关部门审查。
注:学院官网会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张贴至学院公告栏,如对以上有任何异议,请致电美影学工办:84616105。
附件一:
《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二:
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 2018 届).docx
附件三:
残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 2018 届).docx
附件四: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 2018 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