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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2023年学科科研成果经费资助公示

根据《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科研成果资助管理办法》,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师采取自愿申请,由学院围绕学科建设发展重点进行评选,现将2023年学科科研成果经费资助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统计遗漏,请申请教师在公示期内及时联系学科办公室,逾期不予增补。

公示日期:4月23日—27日。如对公示结果存有异议,请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至学院学科办公室028-6065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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