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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影视学院期末“专业课”考试监考老师须知

美术与影视学院期末“专业课”考试监考老师须知

 

一、监考人员不得随意缺席或找人代替监考,确有困难需提前三天到教务办请假备案。

二、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30分钟至教务办1212签到,领取考卷和草稿纸。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清理考场(座位桌面、桌内、墙面、地面),在黑板上书写本次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学生座位安排(U型安排座位),并指导学生按规定座位就座。

三、考试前,监考人员须检查学生(身份证或学生证),并指导学生将书籍、草稿纸、笔记等物品集中存放工作。

四、监考人员应准时收、发试卷。

五、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学生对试卷字迹不清,印刷有误而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六、学生迟到30分钟以上,监考人员应取消其该门课程的本次考试资格,按旷考处理。开考30分钟内,不允许学生交卷离开考场。

七、监考人员要认真负责,集中精力监考,不得在考场内吸烟、耍手机或其它电子产品、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做与考试无关的事,也不得翻阅试卷,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八、监考人员如发现学生有作弊企图,应对其作出口头警告并没收其相关材料或物品。对违反考场纪律或有作弊行为的学生,应当场认定,收回其考卷及相关作弊证据,停止其该课程的考试,并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违纪、作弊学生的姓名、班级以及违纪、作弊情况如实填写在监考记录上,上报教务办。任何监考人员不得隐瞒或擅自私下处理考试所发生的事件。

九、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应要求学生立即停笔交卷。对不按时交卷者,监考人员有权对其进行警告和教育,并报教务办。

十、考试交卷后,学生如要修改答案、补交答卷、答题、演算纸等,监考教师应一律不予接受。

十一、监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后要收齐、清点试卷,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于考试结束后及时交教务办。

十二、监考人员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失职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美术与影视学院教务办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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